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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9-16 10:53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2022年下半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区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区户籍;

2.在我区居住,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工作地在我区而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不在我区的不能在我区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区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8:00至10月10日17: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4.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选择“扬州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层级对应的教师资格,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

提醒:完成网上报名后,保存好报名号,现场确认需提供报名号核对信息。(同时以本人真实姓名+报名号申请加入QQ群:200144653,信息核对无误后进群,认定工作后续事宜将在群内进行在线指导)

(二)体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确认及体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在10月12日之前发布公告,请各位申请人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kfq.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同时QQ工作群内同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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