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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补充教师招聘1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7-12 09:56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材料请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并装订(扫描件请按照如下顺序排列):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个人页);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部份数齐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实行网签的需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提供);⑥全部学段的学业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⑧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⑨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

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相应材料。

在职教师:①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个人页);④全部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就业相关证明(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⑧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五、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应聘者考核当天现场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六、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的人员,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30%)+面试(70%)。

(一)笔试

1.通过邮箱发送邮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选,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准考证号及面试时间、地点。

(二)面试

1.面试以模拟上课、问题答辩为主。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笔试、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中的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九、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学校另行安排加试)。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公示前,因考生考察(政审)、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录用;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的人员,录取后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年金制教师管理,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

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幼儿园)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512-69579099

附件>>>

1.学校资格审查登记表
2.部分高校名单

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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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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